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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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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4 |
总锌 |
0.22 |
0.24 |
0.19 |
0.3 |
<50 |
3 结论
①通过炉膛温度的变化分析,从燃料在4种工况下的燃烧稳定,火焰明亮,燃料着火温度相差不大,燃料燃尽特性均较好的情况来看,在燃煤中掺混污泥的比例不大于6%,对锅炉燃烧的稳定性和锅炉参数没有明显的影响,对锅炉受热面工作的安全性不会产生不良影响。
②掺混燃料的水分随掺混污泥量的增加而上升,当掺混比例为4%时,掺混燃料的水分达到9%-11%,而水分增多会对造成磨煤系统磨煤机进口管燃料堆积不利影响,据此含水率为85%污泥的掺混比例以2%为宜。
③当污泥掺混比例小于2%时,与全煤标样炉膛温度相比几乎没有影响,随着掺混比例的逐渐增高,燃料的发热量会有所降低。掺人少量污泥对锅炉效率的影响不大,原煤消耗的增加量试验结果约为污泥量的10%,实际运行远低于此数。
④SO2,NOx,HCl和HF的排放浓度随污泥掺混比例的增加而上升,当掺混比例不大于2.2%时,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国标(GB 13223—1996)《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》的要求。
⑤在污泥掺人比例不大于6%时,污泥掺混比例对飞灰和大渣中的可燃物的含量影响不大,飞灰的浸出毒性指标均符合国标(CB 5085.3—1996)《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——浸出毒性鉴别》的要求。
⑥综上结论煤粉锅炉掺混燃烧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的最佳比例为2%。
⑦采用煤粉锅炉掺混污泥燃烧处置污泥的方法吨运行费用仅需30—40元,大幅降低了建设和运行费用,是同类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置脱水污泥的一种经济有效方法。
参考文献: [1] 庞开宇,吕伦春.仪征化纤股份公司煤掺混污泥燃烧试验报告·[R].沈阳:辽宁省燃烧工程技术中心,2002.
[2] GB 18484—2001,危险废弃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[S].
[3] GBl3223—1996,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[S].
[4] GB 5085.3—1996,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——浸出毒性鉴别[S].
作者简介:徐晶虎(1960—),男,上海人,高级工程师,副总工程师,电话(0514)323179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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